更新时间:2022.06.17
超过下班时间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一周如果五天工作制的话,超过40小时,超过的部分属于加班,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职工在工地的下班时间受伤也可以算是工伤。算工伤的前提是职工在下班时间仍然在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了受伤;或者是在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原因受到的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伤害。
上班时间误伤工友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正常情况下都算。在上下班途中,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一般情况下,下班时间摔倒是否属于工伤,要经过鉴定机构的鉴定,得到鉴定结果后,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才摔跤的,那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摔跤的,
下班时间在单位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除此之外如果下班时间在单位受伤因为非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