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作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在满足起诉要求的情况下起诉。由于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债权转让失去债权人的债权,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1、受让人与本
抗辩权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 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抵押人是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或者是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是享有先诉抗辩权的。 因为抵押人还可能存在于连带保证责任之中,所以在平时的应用中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的分析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出资逃避债务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具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