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 1、多次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 2、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 3、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 4、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
不能,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犯罪客观方面存在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行为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罪犯,一般会被法院判处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罪
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应当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单方擅自出卖婚后房产一般是无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的行为通常是没有效的。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则有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单方擅自出卖婚后房产一般是无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