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融资租赁实务不动产能作为租赁物。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途解约禁止也不是绝对的禁止,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允许当事人基于其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的。
1、在融租赁合同中,三方当事人都同时涉及到了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义务关系。租赁物是承租人根据自身特殊需要所选定的,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因其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也具有高于一般买卖合同效力的
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出租人根据
展开全部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
一项租赁合同是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有如下规定租赁合同是在房东与租赁人直接启动的租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带有集资方式的租赁合同一个目的是租房一个目的是集资这就是他们的不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两者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 2、两者的主体不同。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的第1个内容应当是租赁房和承租方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说名称以及住所。第2个部分应当是融资租赁的具体模式的约定,包括融资租赁的标的,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相关的产权的变更的约定等等。第3个部分应当具体明确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