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期限是,如果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的,按该期限解除;如果没有期限的,则解除权人应当在一年内或者在被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解除权。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解除买卖合同的法定期限是三个月。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在合理期限不
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视为无限期合同,而非不定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解除,又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可以看到,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
诉讼期限是三年,对于因为合同解除产生的民事纠纷,一定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的三年内及时处理。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不是不能向法院起诉,不过,被告方可以针对诉讼时效届满提出抗辩,如果情况属实,当事
1、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
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
法定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当法定解除条件发生时,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时,合同就正式解除。但是,如果法定解除条件发生后,有解除权的一方在法定期限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解除权,则丧失解除权,应继续履行合同。如
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当事人怠于行使解除权,权利当然就会据此消失。具体来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要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别。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并不存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说法。这主要因为,协议解除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金额,是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就要按照给卖家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包括:买家的期待利益损失,再次购买房屋和现在这个房屋之间差价的损失,还有买家一方因为挑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