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条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此突破保证了交易的稳定性,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此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此突破保证了交易的稳定性,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1)商品房预售,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范围,因此出卖人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2)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该登记备案手续
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一般是没有效的,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房屋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同时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但是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但是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