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三种担保物权的区别是: 一、是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主要区别是标的物是否转移; 二、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1、占有的标的物不同,质押和留置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但占有的标的物不同。留置标的物一般为主合同标的物,只能为动产;但质押标的物与
物权担保债权人有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规定我国的专利共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如果担保物权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应当是留置权人优先清偿,再是清偿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权,最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如果担保物权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则应当是留置权人优先清偿,再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权,最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三种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为,如果是指抵押、质押和留置,则应当是留置权人优先清偿,再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权,最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物权担保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中的一类。这项权力是为了实现担保债权,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事物或者权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事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它的交换价值,用来确保债务的履行,因此又被称为价
担保人有下列权利保证担保债权: 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非常有益; 2、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此权利; 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