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 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关于租赁合同管辖权规定有: 1、因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是: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在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其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纠纷管辖法院不一定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地要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租赁房屋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该约定违反相关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是无效的。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级别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
1、当租赁合同是因租赁物的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涉及到出租人的义务时的纠纷时,则依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当租赁合同是因欠付租金而产生的纠纷,则涉及到承租人的义务。如果对此义务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