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是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有误解,导致行为的后果违背其真实意思,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
以下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 1.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4.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成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撤销情形具体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合同。 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
1.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2.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不同,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3.可撤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一般有5种。如下: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以上5种情形之所以会被被认定是可撤销合同,那是因为在这些情形下,合同一般会欠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法律赋予潜在的受损害方撤销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一般有5种。如下: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以上5种情形之所以会被被认定是可撤销合同,那是因为在这些情形下,合同一般会欠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法律赋予潜在的受损害方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