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一般不可以,但停工留薪期满的除外。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住院期间应当属于伤情没有相对稳定,一般不可以进行鉴定。但是,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不可以。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
即使没住院但只要劳动者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仍然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必须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依法去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
工伤鉴定结论是可以被复议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受伤没有住院,但只要有下列情形的,仍然可以申请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患职业病的。申请工伤认定不以住院为必要条件。
工伤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员工在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可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