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补充协议是次要的,不能优于主合同。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是从合同。已主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除非补充协议中涉及上述条款的变更,否则不会影响主合同。
合同的补充协议不优于主合同,而应当依附于主合同。补充协议又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合同双方就主合同中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故可以判断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是主从关系。原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
补充协议效力一般优于原合同。当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原合同的内容发生矛盾或者冲突时,一般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原合同。
补充协议不算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中的阳
补充协议不属于合同续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合同续签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双方继续延长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补充协议不属于合同续签。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存在,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而合同续签是合同终止后再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者之间是否会互相影响通常取决二者是否具有可分性。一般来说,补充协议通常是为了补充主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事项而订立的,效力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也无效;但是如果补充协议具备独立存在的可能,也可能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此外,补充协议中
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也解除,补充协议必须有主合同的存在下才会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主要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主合同终止,补充协议如果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该补充协议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 ,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只有两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另一种是双方达成的关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