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接受办理离婚,这种情况也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只有一方要
离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应当是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去办理即可。
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
结婚应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在男女双方的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者是县民政局即可领取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
结婚登记的需要男女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是领取结婚证。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