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有: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
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
附条件劳动合同和附期限劳动合同,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附条件劳动合同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情,而附期限劳动合同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情。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具体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
1、同附件和合同的关系: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那么附件就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合同。附件要服从合同的约定。 2、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依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双方明确约定了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想要留用某个员工的时候,可以在劳动合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