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存在区别。附条件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定的条件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决定因素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合同双方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期限限制合同生效或失效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可以约定停止条件或解除条件,条件需为未来的、不确定的、有可能发
附期限合同分为有效期的合同和有终止期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满时生效,后者于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合同分为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和有终止规定的合同,前者对条件成就有效,后者对条件成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存在以下区别: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公司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公司约定无限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许多方面相似:1、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定期和非定期劳动合同都可
无限期合同是指无固定期限合同,有限期合同指有固定期限合同。前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后者指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另外,若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当用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区别在于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者是失效,这是没有固定期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者是失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
1.合同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2.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
无限期合同是指无固定期限合同,有限期合同指有固定期限合同。前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后者指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另外,若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当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