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一方未出席离婚案件不一定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缺席离婚案件的审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如果是原告,可视为撤回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缺席判决的,法院还是按照开庭或日期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一般也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判决之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你不到庭,法官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
一方未出席离婚案件不一定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是不能准确表达自身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意见。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案件,具有密切的人身性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