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且缺少找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
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可让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
首先,如果宅基地已经是处于多年闲置状态或者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已经倒塌、破败失去了它原本所具有的价值。根据这种情况,宅基地上已经没有了任何财产和有价值的物质,那么农民是不可以对这一块宅基地行使任何继承权的,而这块宅基地就会交由农村的集体组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交易。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的条件如下: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申请宅基地必须征求四邻意见。
(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