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如果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但有下列凭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能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
有效。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
没有劳动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称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岗位,劳动关系即告终结,但用工单位却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给予必要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关系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各自义务。首先,劳
员工在试用期被单位辞退,在辞退时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辞退书,离职证明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单位需要为员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还未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合同的,劳动者需要办理下列解约手续: 1、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期限届满,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将社保关系转移。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知形式无明确要求。如果劳动者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用人单位因辞职造成的损失。
试用期的劳动者在有下列情形时能够解除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的;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或者拖欠劳动报酬的等。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一般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或公司具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例如劳动者具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行为的,公司就可以立即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合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