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对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可认定为挂靠。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或借用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即指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根据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
挂靠建筑公司承建不合法。我国法律对工程挂靠作了禁止性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具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而建筑公司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一般情况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合同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1、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挂靠人在施工现
不合法。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设工程的承包人需要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具备该资质的企业不可以做承包人。除此之外,具备承包资的承包人也不可以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也不可以将本企业的名义借给其他不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