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
加班费是劳动者休息权利受影响而可主张的补偿,此与劳动者基于正常工作时间提供脑力或体力劳动后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属于同种性质的费用。因此,对于加班费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关于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一年期间的限制。但是,所谓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
原则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因拖欠加班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对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报酬与单位产生争议的,不受上述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
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下: 1、主张加班费适用仲裁时效,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2、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后,加班费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
法定工作日加班费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会像诉讼时效一样中止、中断。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则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拖欠其加班费之日算起;如果劳动者尚未离职,则不受上述限制,但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需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