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 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的程序如下: 1、申请工伤鉴定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协商不成的,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伤残鉴定后的赔偿按照伤残赔偿标准进行以下赔偿: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并没有鉴定上级别也可以享有其他工伤赔偿待遇,即: (1)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工资、护理费用、伙食补助等由用人单位承担。 (2)出院后需要停工休养的,有停工留薪待遇。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提供病历;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
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按照以下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申请;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提供病历;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赔偿的范围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赔偿如下: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一、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持续性植物生存状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构成伤残,除伤残赔偿金外,以下项目照常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工资等。
工伤等级鉴定程序: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事故发生情况证明、医疗病历材料;劳动局认定属于工伤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