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我国城镇建设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商品住宅用地的自动续期,其内涵应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受让人不需要另行提出续期申请,就可以继续享有住宅用地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属。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实际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与受让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 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水利工程管理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的居民。这也是《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同时法律还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更进一步得说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民集体的,农民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养老院的老人过世后,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二十年以上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