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的,且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该协议有效。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是可以订立该协议,并且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离职时,不是必须要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双方是协商一致解约的,可以签订该协议;但劳动者依法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等方式离职的,则不需要签订该协议。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是不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不一样。 双方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效力不同。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相比劳动合同缺少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而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用人单位理应给予工伤赔偿,并且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受伤较严重不能工作或者有其他原因,自愿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是合法的。因此在与单位签订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时就要明确写出工伤鉴定的等级以及双方商定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其他。
入职协议的基本内容如果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应视为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入职协议可以视为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
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是不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离开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在某些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