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者旷工的,其实达到一定程度,用人单位是可以将其开除,而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不会作出什么补偿或者赔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拿失业保险金。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
不可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雇理由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失业金。受理后,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办理流程就是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将解除合同证明(注明是单位解除的)原件和填写失业登记表还有就业失业手册去办理,完了拿就业失业手册再到社保部门将合同原件和社保手册就业失业手册等个人档案资料一起缴交去应该就可以办理了。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失业保险金不是一回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是指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离职后由社保局支付的失业金待遇。
可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是劳动关系的解除,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单位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劳动者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因为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失业金需要具体分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