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劳务派遣是只是一种用工的方式,不一定都是临时工的,有的员工也是与派遣公司签订长期的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在法律上说,劳务派遣并不一定是临时工。
劳务派遣是有年终奖的,派遣职工享有与用人单位员工同酬的权利。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劳务派遣工应享受年终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在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一岗位的劳动者之间,采取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还没取消,仍然是一种合法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劳动者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编外并不都是劳务派遣,只是一种非正式职工的称呼。单位为了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解决新增加的工作量采用招录编外人员的方式,虽然也算是本单位职工,但待遇差一些。有的单位对新上岗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可给予第二种非正式工待遇的称谓。派遣则需要第三方也就是
能享受年休假。劳动派遣的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法律规定,被派遣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少于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安排补足派遣员工的年休假天数。
劳务派遣不可以是长期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岗位应当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征,是劳动合同工的补充形式。长期、固定岗位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应当使用劳动合同工。
单位从事劳务派遣活动是需要资质的,例如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其他。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中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来认定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工可以通过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派遣工则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可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确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