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对工伤鉴定的级数不满意,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提交申请表、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当事人对人身伤害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但是需要经过批准。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可以,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
根据《》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
对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前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 2、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
工伤骨折鉴定伤残等级的程序如下:受伤职工收到工伤认定书,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
工伤鉴定结果不需要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