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买受人因无支付房款的能力而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以出卖人的房屋质量缺陷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前或者转让期间,因交易受到限制,致使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实现的;买方应终止合同并赔偿因贷款政策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买受人因无支付房款的能力而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以出卖人的房屋质量缺陷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前或者转让期间,因交易受到限制,致使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实现的;买方应终止合同并赔偿因贷款政策变更而造成的损失。
签订购房合同后,有以下情况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1、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2、在履行期限到期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3、一方不履行主要义务,经过催告后,还是不履行的;4、对方延迟履行义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
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不可以退,要看情况: 1、如果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
签订购房合同后退房的情况: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
签购房合同后,出现延期交付房屋、合同无效、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子产权有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在建工程转让都可退房。
签购房合同后,出现延期交付房屋、合同无效、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子产权有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在建工程转让都可退房。
签订购房合同后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均可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 2、开发商缺证;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4、非因购房者原因无法得到贷款; 5、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居住使用; 9、开发商把房
在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一: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二:开发商“五证不全”。三: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四:延期交房催告后仍不交房。五:房屋面积误差超3%。六:质量问题影响使用。七: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或“一房二卖”。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合同无
当事人在房屋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是可以反悔的,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付有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