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
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如果员工具有被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则补偿半月的工资。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试用期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需要补偿的。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辞退,如果是被无过错性辞退,则其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则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能获得二个月工资的赔偿。
试用期被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要根据劳动者是否有法定过错而定,具体如下: 1、若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即使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1、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
试用期被非法辞退的可以索取补偿。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补偿或者赔偿;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