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形酌情考量。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是出现法定撤销事由时可以撤销,法定撤销事由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撤销,但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依法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
赠与合同公证后不可以随意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赠与合同只能通过赠与人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后赠与合同有法定可撤销情形是能撤销的。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法定其他可撤销事由等。
根据《民法典》,一般情况下,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但当出现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