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南京市政府将工伤认定下放到了各区办理。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南京市工伤认定标准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等。
单位与受伤人应分别简述事故发生经过,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 1、由单位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由社保行政部门予以受理,进行审查; 3、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书面通知单位与工伤职工。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工伤认定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 2、在筹备与工作相关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或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况; 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4、患上职业病的情况; 5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