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关于“代通知金”的基数。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劳动者主动辞工的,一般不会有代通知金;如果是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的,会有代通知金,即由公司另行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此外还会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
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上限,一般都是固定好的,根据上个月工资是多少,那么就会赔偿和上个月一样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终止的代通知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付,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未通知的,需要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有代通知金的规定。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法对代通知金的规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确定,无法确定的按照平均工资确定。
在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代通知金的支付条款具体的规定: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
劳动者只要和单位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算没有合同满足条件也是可以得到代通知金的。 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