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即可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向失业中心申请,审核之后,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就可以去领取了。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手续是: 1、向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银行按月代发失业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手续: 1、到指定的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去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进行失业登记; 2、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如下: 1、失业人员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并向社保机构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领取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失业人员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手续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自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2、劳动者失业后,应当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向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下列手续: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