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而终止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不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有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会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单位依法决定解散的;或者被责令关闭的等。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应得获得补偿的,则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是属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届满终止的,有经济补偿金;若是属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应支
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有经济补偿金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辞退员工的,需要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的;降低条件来续签被拒绝的;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