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法定产假,和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额外奖励的产假,比如湖南省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河南省女职工增加产假90天。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的产假可以休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休42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的产前假为十五天,产后假为七十五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正常生育一个婴儿的情况下,加产前共可休假113天2.若生育一个婴儿且遭受难产,加产前共可休假128天3.若正常生育多胞胎在113天的基础上,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在此情况下若又遭遇难产则可再增加15天
正常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除此之外,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会在法定产假外增加产假天数。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的产假期为不少于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