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1、根据工作性质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和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和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达成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工程施工的施工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2、以合同主体为标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承包人解除合同需要发包人有错误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建设承包方式的分类如下: 1、根据承包范围或内容可分为:施工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和专项专业承包。阶段承包和专项承包方式也可分为:承包材料、承包部分承包材料和承包工不承包材料三种方式; 2、根据承包人的地位可分为:总承包、分包、独立承包、
1、主体不同。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要具有相应的资质。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3.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