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等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
建设工程合同的步骤包括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筑单位提出项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而建筑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的内容繁杂 由于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2.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3.合同无效结算纠纷;4.黑白合同纠纷;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6.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7.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依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无效后,对已经取得的财物应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但是,建筑工程与其他财物不同,无法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或者恢复原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工程完工状况,建设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建设工程合同是我国的典型合同之一,合同的双方主体为承包人和发包人,指的是承包人在进行工程建设后发包人需要向其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学理分类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性合同。设工程合同还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合同一般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方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纠纷。案件原因是人民法院总结诉讼案件涉及法律关系的性质形成的案件名称,表明案件的具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