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的安排。 2、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解除。若由于遗赠人的行为导致协议解除,则其应支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和劳动报酬; 若扶养人无正当理
可以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
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的一般原理,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协议应当载明受扶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扶养人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或者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二是扶养人的义务和受扶养人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扶养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其支付的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包括扶养人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遗赠人的义务为财产在其死后归扶养人所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解除遗赠抚养协议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合理安排扶养人的补偿; 二、当事人一方因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导致协议终止。 终止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为导致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
《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可以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若是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造成的失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造成的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败;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故障; 5、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失败; 6、对不属于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若是遗赠扶养协议中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除了可以协商解除协议外,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