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事实婚姻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办理离婚就直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诉讼离婚时,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
事实婚姻是可以判不离的。如果法院这样判的话,说明夫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形成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因为在此之后的事实婚姻都是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的话,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是判决离婚,只能是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同居关系的形成时间进行综合判断。
事实婚姻可以协议离婚的。但事实婚姻必须先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症候,才可办理协议离婚。且前述的事实婚姻需满足未办理结婚登记、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已经满足结婚登记要求等条件。
事实婚姻可以调解离婚,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事实婚姻是可以判不离的。如果法院这样判的话,说明夫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形成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因为在此之后的事实婚姻都是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的话,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是判决离婚,只能是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如果构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双方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符合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事实婚姻不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中,结婚证是必不可少的,而事实婚姻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因此事实婚姻想要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去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事实婚姻可以调解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提起诉讼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应当先调解,若调解离婚的,应当出具书面调解书,自双方均签收时,婚姻关
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形成事实婚姻的,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只是在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前,需要先去婚姻登记机构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双方未补办结婚证的,属于证件不合规定,婚姻登记机构就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因
事实婚姻可以判决离婚。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法律婚姻的要求对事实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请求进行判决,对于还有复合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准予离婚。
事实婚姻是可以判不离的。如果法院这样判的话,说明夫妻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形成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因为在此之后的事实婚姻都是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的话,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是判决离婚,只能是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