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青岛公积金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
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多人租赁合同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记载合租人名单和各自支付的租赁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发行的住房租赁
⑴符合租房使用公租金的条件后,如果租房子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首先要先租好房子,然后拿着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最后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回工作单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
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网上查询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账号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卡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两个数字。 2、拨打查询电话12329自助查询。 3、凭社会保障卡查询。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