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具备合格的买受人和出卖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事项进行约定,达成一致;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
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3、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4、瑕疵担保义务; 5、接受价款。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 2、受领标的物; 3、对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质量担保;权利担保;交付各种单据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价款支付;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方应该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而且货物到达以后,需要提取货物,否则应承担扩大的损失
1、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只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部分,但它始终是国际贸易传统的主要的部分。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是二战之后在国际货物买卖法领域出现的新产物。代表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发展趋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 1、合同的当事人有双方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
一般情况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需要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那天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要按照其规定。但是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20年的,那么人民法院就不会再进行保护。出现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