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对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同有下面两点: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装修不是承揽合同,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在装修关系中,装修公司应当按照与对方的约定进行装修活动,而委托装修的人或单位应当支付装修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约定进行工程建设,而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如下: 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几个阶段的企业承包; 2、建设项目独立承包,是指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员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
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内容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内容、承包时间等);安全要求与技术要求;工程单价、验收与估算;价款支付等。
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违反责任有承包方拖延工期;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逾期交付等情形;有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不支付价款等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发包的方式: 1、总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的管理权委托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