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效力是,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其他规定。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是法院会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且债务人需要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破产中间的撤销权的范围有: (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包括: 1、无偿转让财产,如增与等。 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
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包括: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行使撤销权具有以下法律效力: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
行使撤销权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债务人的处分行为被撤销,且该行为自始无效; 2、受益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具体的是: 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一)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
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为: 1、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