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意外保险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即应与劳动者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寻找不到的情况,可作为补助证据。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也可以搜集并提供其他材料: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劳动者也可以搜集并提供其他材料: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一般来说在单位工作拍照一般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
失业金的领取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招聘时的招用记录;或者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证据材料。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是有用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应包含员工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解除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依法生效,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凭证。
员工伪造病假条,如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该解约行为属于过错性辞退,单位要为员工结清工资,但不用补偿员工。
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假装生病、伪造假条、欺骗用人单位,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情况恶劣时用人单位不但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违法阻碍劳动者生病、就医、休假
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