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房屋强拆时物品不见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丢失物品是贵重物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根据强拆程序规定,拆迁部门应该进行物品证据保全和等级物品清单。
房子没签字被拆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是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拆迁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同意拆迁条件要强拆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征收拆迁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590号令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是国务院590号令。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进行强拆,否则就是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没签协议房子被拆,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没有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以征收房屋要先
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的,首先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然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强拆包括合法强拆和非法强拆。合法强拆是指,拆迁方在没有和被拆迁方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告知拆迁方,经法院批准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而非法强拆主要是指,被拆迁方在与拆迁方协商的过程中,提起法定程序主张权利,但是房屋被拆迁方强行拆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强拆被追责的对象主要有: 1、当事人因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承当赔偿责任;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等采取暴力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