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公司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他。
如果代签劳动合同是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那么我们就认为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反之,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即使双方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履行,那么也认为代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有以下处理方式: 1.维持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到期后,由新单位续订劳动合同,新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由新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变更原合同,增加附则说明,因单位合并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公司清算期间原劳动合同有效,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自然失效,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合同合并之前的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和承担,原来签订的合同并不因合并而无效。
合同合并原来的合同还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和承担,合同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合并而无效。
公司合并之前的合同继续有效。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员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等方式来解除。但如果员工不解除,也是可以的,公司合并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公司合并后员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原劳动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还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没有这种说法的。公司被合并无需重签劳动合同,所以无需赔偿。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公司分并分立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