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品房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购买房屋面积、价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 3、租房合同关于违约条款和救济方式等各项内容; 4、预售房屋是否取得“五证”。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风险有: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抵押;开发商将预售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出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有以下内容。 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则合同无效。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风险如下: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抵押;开发商将预售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出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等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时签订。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
无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已经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代签,不过以后需要本人签字的东西都得找那个人代签,比较麻烦。如果确实去不了的话可以出个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然后在合同中明确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