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如何处理公证债权不适当债权代书

如何处理公证债权不适当债权代书

2022-10-23 22:1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3回复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经公证赋予强制行为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发通〔2000〕107号)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单;(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清算组处理,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知晓后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也是由公司享有,而不是股东享有,股东需要如实缴纳出资,不抽逃出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0.06.09 93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如何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如何处理?

    债权人代位纠纷的处理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021.02.28 103
  • 不良债权如何处理
    不良债权如何处理

    不良债权的处理: 1、确定拟处理标的、处置公示; 2、进行尽职调查; 3、谈判; 4、报批; 5、拍卖; 6、签约付款; 7、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

    2021.02.22 107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如何向代位权当事人举证

    代位权诉讼怎么举证,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就必须要承

    2022-08-30 15,340
  • 公司清算债权人不当保护:代表是如何保障债权人

    1、债权申报权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经营范围在全国或者注册地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布。这是清算组的法定通知责任。如果债权人违反上述规定履行通知告知义务

    2021-11-10 15,340
  • 债权债务承诺书如何处理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

    2021-07-29 15,340
  • 如何办理公证的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合同双方一般都

    2021-08-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债务起诉书如何写 01:19
    债权债务起诉书如何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

    1,282 2022.04.17
  •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01:27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954 2022.04.17
  • 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审理 01:15
    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审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如下: 1、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

    301 2023.01.04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