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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可以这样写: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且应与原合同信息一致; 2、正文可以表述为“双方,某年某月某日订立的哪一份合同,现对该合同未尽事宜作出如下补充。 3、表明该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4、签字、盖章。根据2021年实施
补充协议不可以增加合同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补充协议属于主合同一部分,只能在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范围内进行补充,不得就合同主体等决定合同类型的主要条款进行补充约定,否则主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必然会发生变化,就成为新的合同
请问问题,1、这条条款在这种情况下签的公平合理有效吗?——有效!即使显失公平也已过维权时效!2、此协议是2007年补签的,落的是2004年的买房时间,而04年还没满5年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时间,我们的房
你好,我是黄律师,关于补充条款:1、本次拍卖会资料与本成交确认书同具法律效力。 2、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地、国税部门及国土、房管部门收取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方承担。”的效力,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条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
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应当首先看是否满足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就是指的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根据,这个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之间的条款应当包括了当事人的名称,注册,标的,数量等内容。第二,需要看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