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预期违约的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条件有哪些

2021-04-13 76
普法内容
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有提前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是一种可能违约,在后期不一定会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
    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

    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如下: 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 2、必须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 3、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 4、明示预期违约无正当理由。 默示预

    2022-09-29 218
  • 房屋的违约条件是哪些
    房屋的违约条件是哪些

    房屋的违约条件是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021-01-14 74
  •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有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两者的区

    2021-01-16 78
专业问答更多>>
  • 预期违约条件的具体有哪些

    只要当事人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的,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2021-07-13 15,340
  •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预期违约证据包括哪些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债务的书面通知或者录音、短信等; 2、对方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将来不能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

    2022-07-12 15,340
  • 预期违约的特征有哪些

    合同的预期违约主要有三个特点: (1)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在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是现实的违反义务。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确切的说,预期违约并不是真的违约,因为债务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而

    2022-05-31 15,340
  •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债务的书面通知或者录音、短信等; 2、对方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将来不能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

    2022-06-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01:27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合同的预期违约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其不会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以其实际行动表示其不可能按期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906 15,340
  • 要约该具备哪些条件 01:05
    要约该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要约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而发出的意思表示。该要约要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是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是指该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能够确定合同成立的内容,一般来说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1,517 15,340
  •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00:51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不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缺少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不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8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