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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如果是雇员在执行工作的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雇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依照保险规定赔偿,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
首先,雇佣关系是个体和个体之间的,而劳动关系却是个体和单位之间的。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既包括有劳动合同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包括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劳
算。打零工,并非是与相关的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只是简单的与其建立了雇佣关系。若在工作之后,单位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发薪资的,可以请求得到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骨折,是否构成残疾,需要在治疗结束后申请残疾鉴定,并根据结果参考判断是否构成残疾等级。但是,无论是否构成残疾等级,雇主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处理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
工资发一半算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如果是因工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一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