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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产生的时间如何规定

地役权产生的时间如何规定

2021-04-16 73
普法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产生时间是地役权合同签订之日起。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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